厦门日报福州讯 (特派记者 张珺)省政府日前印发《消防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》,明确表示我省将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建立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黑名单制度,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将与其社会信用挂钩。
今后,消防不过关被列入“黑名单”的企业单位,将在融资贷款、项目审批等多方面受到限制。个人如果出现消防安全问题,在购房贷款、公共服务资源申请等诸多领域也会被区别对待。家庭出现违章搭盖,影响到公共消防安全而拒不整改的情况,就属于消防安全领域的问题,要受到相应处理。
据了解,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省将重点新改扩建消防站52个,其中厦门将新改扩建8个,分别是:厦门市灾害救援中心(湖滨北路)、海沧南部消防站(海沧南部)、翔安隧道消防站(翔安隧道旁)、思明黄厝消防站(思明黄厝)、同安工业集中区消防站(同安工业区)、思明厦禾消防站(思明厦禾路)、思明厦港消防站(思明区思明南路)、思明鼓浪屿消防站(鼓浪屿鼓新路)。这些消防站点将分别在2017年至2020年竣工投入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