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交车忘拉手刹,后溜撞上孙先生的车
5月10日讯(海峡都市报记者)一般没有人员伤情的车损事故,特别是其中一方全责,只要填写事故调解书,两分钟搞定,最多半小时。不过,昨天发生这样的一起事故,却费了近3个小时。
昨天下午3点,泉州市区坪山路高架桥下,一辆2路公交车开进停车场,司机傅大姐内急,停车后便往厕所跑。没想到,公交车没拉手刹,顺着大门口的小缓坡往后溜,“咚”的一声,撞上了一辆黑色小车。
小车车主是湖北人孙先生。车子的左侧被公交车撞坏,另一侧撞上一旁的电线杆,都被撞凹了。没过多久,丰泽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组民警赶来,查看完现场,填写好调解单,认定公交车全责。甲方傅大姐签了字,可乙方的孙先生说什么也不签字,非要公交公司的领导或负责人到现场签下保证书。
道理我都懂,谁能保证不出变故
“我这车子好好的,突然被撞成这样。”孙先生觉得很郁闷,必须让公交公司的负责人到现场调解。
交警小杨耐心地劝说,这场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,并且已认定公交车全责,车子只要拉到修理厂或者4S店,修车费用由公交公司所购买的保险公司承担,不用孙先生掏钱。
孙先生觉得,车子损毁严重,修理也还原不了原来的性能,要求公交公司换车。另外,他担心自己找不到造成事故的公交司机,或司机辞职了无法找公司索赔,要求公交公司的负责人到现场写保证书,保证公交公司愿意承担修理费用。除此之外,他每天都要开车出门,车子被拖去维修,他该怎么办?谁来负责他的误工费和交通费?
“20多万的车啊,被撞成这样。”孙先生的父亲听说这事,特意从上班的工地赶来支援。交警劝说无效,东海派出所民警也赶来帮忙调解。可是怎么说,孙先生也不同意,“交警说的道理我都懂,可是懂道理不代表钱,不代表立马帮我解决麻烦,我还是很担心”。
事故车辆停放在原地,堵住了停车场的大门,里面的3辆公交车没法开出来,只好停运;外面到达终点的公交车无法驶入停车场,只能停放在坪山路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