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记者 蔡柳楠)记者获悉,福建省12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(第四至七批)保护范围通过审核并正式公布。其中,进一步明确了漳州20处“国保”保护范围。
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。此次“国保”保护范围是根据不同古文物遗址的实际情况划定的。如:漳州江东桥,保护范围为整座桥梁及桥两端各外延15米,上下游各外延20米;南靖县五更寮土高炉群,保护范围为炉体四周向外延伸50米;漳浦文庙大成殿,保护范围为东、北、西向外各延伸30米,南向外延伸100米。
根据《文物保护法》规定,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、钻探、挖掘等作业,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,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。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,应当限期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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